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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斗淳出獄後,因試圖破壞電子腳鐐再度失去自由。(翻攝自南韓警察署官網)
趙斗淳出獄後,因試圖破壞電子腳鐐再度失去自由。(翻攝自南韓警察署官網)

韓惡狼趙斗淳「強力破壞電子腳鐐」5度違規外出 再判8月當庭羈押

綜合韓媒報導,趙斗淳在2025年3月至6月間,曾先後4度違反法院命令,在學生上下學的尖峰時段(上午7至9時、下午3至6時)擅自離開住處,由於趙斗淳是戀童慣犯,法院特別規定這兩段學童出沒的高風險時段嚴禁其外出,但他仍無視法規,加上深夜宵禁也曾無故脫離,總計5度違規離家。最令人心驚的是,他甚至在住處以強大力量試圖破壞電子腳鐐追蹤裝置的插座,企圖切斷與保護觀察官的聯繫。

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28日審理指出,趙斗淳多次違反外出限制,甚至曾獲判3個月有期徒刑,如今再度犯案,顯見其對法律的漠視,法官考量被告年事已高,且患有神經認知障礙等精神疾患,認定其在犯案時處於「心神微弱」狀態;雖然毀損裝置及外出時間較短,但若不接受專業治療,極有再犯之虞,因此判處8個月實刑。法官在量刑理由中強調,電子腳鐐制度的核心意義在於「保護國民免受犯罪侵害」,趙斗淳多次違反遵守事項,責任相當重大,判決確定後,法院隨即簽發拘捕令,將趙斗淳當庭羈押送往看守所,並要求他在治療監護設施內接受專門治療。

判決一出,不少安山市民暫時放下性侵犯隨時可能出現在家門口的恐懼,多數網友則對於僅判8個月感到憤怒與無力,有網友在X發文痛批:「毀掉別人的靈魂、至今毫無悔改意圖且多次破壞裝置的惡徒,關8個月就放出來,到時候國家又要花多少稅金去監視他?」

此外,趙斗淳每月領取約120萬韓元(約台幣2.8萬元)的政府社會補助,含基礎生活保障金與高齡津貼,也再度成為眾矢之的。南韓網友憤慨地對比:「韓戰退伍軍人月領才35萬韓元(約新台幣8,400元),為什麼這種野獸般的性犯罪者可以領120萬?受害者一生都活在陰影下躲藏,加害者卻用納稅人的錢過得舒舒服服,這法律體系根本出了大問題。」不少民眾強烈呼籲應透過修法停止對此類重刑犯的福利支援,避免稅金淪為惡魔的養老金。

★《鏡新聞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立刻撥打110報案,再尋求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
更新時間2026.01.28 14:18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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