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哥籍貨輪宏泰58號2月底涉嫌破壞台澎3號海底電纜,被海巡署扣押,另外今年4月也有蒙古籍貨輪在台灣南部的海纜區徘徊,就怕是有心人士想對台灣通訊大搞破壞,讓相關單位繃緊神經。
回顧今年上半年,已經有兩起海底電纜受損事件,外國貨輪以及我國漁船各發生一次,同樣都造成通訊一度中斷,如此重要的基礎設施卻沒有專責單位來守住台灣的通訊命脈。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所所長蘇紫雲:「中國大陸一些商船可以勾斷台灣的海底電纜,還有台灣本島魚船不小心勾斷電纜,可能都會影響到台灣的國家利益乃至於國家安全」。
海巡署雖然能在事故發生後透過航行軌跡比對涉案船隻,但卻在事前卻只能以廣播方式驅離,難以提前介入處理,而為了防止有心人士故意破壞,立院9日也三讀通過海纜七法,除了提高刑期之外,也將罰鍰提高為1千萬,並增訂過失犯刑責,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。
蘇紫雲:「依照相關的法律對於這些船長進行依法起訴,有助於嚇阻未來這種蓄意或是過失破壞水下設施的行動」。除了祭出刑責之外,要如何提前預防被視為國安等級的海底纜線被破壞,也是相關單位得要好好面對的一大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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